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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通知


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县市区财政局,州直各单位:

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《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湘财会〔2014〕25号),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考试报名

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12月20日-30日。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(照片格式必须为jpg,比例为210像素(高)×150像素(宽),小于20kb,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或蓝色、白色)。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时所用照片必须与本次上传证件照片一致,否则不予办理。各县市区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按此规定安排指导本地考生报考。

二、考试科目

我省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修订印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》和新的无纸化考试题库,考试科目定为:

1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;

2、会计基础;

3、会计电算化。

三、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

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5年4月11日至26日进行。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。在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完毕后,考试系统根据标准答案判定考生考试得分并即时显示,全部科目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请参加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登录《湖南会计信息网》进行网上报名、网上缴费、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、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。请需要发票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3月1日至30日到州政务中心四楼财政窗口开票,逾期不予办理。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30日至4月10日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若遗失准考证,考生可在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前补充打印。有关考场设置及座位等具体信息见考生准考证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有违法情形、被依法吊销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自证书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,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。

2、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,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不得调整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。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3、2015年5月15日前,省财政厅(会计处)向社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。2015年6月1日起,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开始证书发放工作。合格人员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,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,并持与报名时上传证件照一致的1张照片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单位工作证明到所属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

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,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,确保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。

湘西自治州财政局
2014年12月17日

更新时间2023-02-20 22:37:36【至顶部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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